安居,对于城市的每一个家庭来说,都是头等大事。本报记者刘光昱摄
■前面的话
房子的事向来是大事。"安得广厦"也好,"居者有其屋"也罢,人们都在寻找头顶上的一个屋顶。一般来说,这个屋顶的最低目标是放置身体,使免于寒风冷雨侵袭;推延开来,则又有了安放心灵的功用。
在计划经济的时代,我们的身体和心灵都存放在公屋里边,别扭的时候不能说没有,但总体上没有特别凸显的矛盾。房子的事成为一个"事",主要是这些年的事。
和着中国经济一起攀升的楼市,给了很多人希望,也断送了很多人的希望。我们的屋顶在哪里?市民在问,各级政府也在问,大家都在努力解读自己所理解的"居者有其屋"。今年以来,我们也陆续感觉到一些政策的利好,希望这些利好能够换算成切实的政策目标。
样本
秦皇岛:经适房与商品房同时长高
本报记者 刘丽普
近两年,海滨城市秦皇岛悄然“增高”,冒出了很多漂亮的楼盘。和楼层一样蹿高的,还有房价。高企的房价成为很多人的困惑,每天忙碌着穿梭于这个城市,眼望着诸多的高楼和大厦,却难以找到自己的安身之处。
不过,也有利好消息传来。秦皇岛市出台的关于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联动开发、廉租房保障办法的消息,未来5年将建设约210-29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的规划,让很多市民又平添了几多兴奋和希冀。特别是,当这种希冀放置在《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大背景下,越发显得意味深长。
■“经济适用房”梦想
在秦皇岛市打拼3年多的晨风(化名),在刚刚过去的8个多月里,一直被“经济适用房”这个名词困惑着。开始是“充满了希望”,后来变成了“焦虑和沮丧”,现在则是“不知所措”了。
晨风2004年大学毕业来到秦皇岛工作,今年年初结婚,过去的3年多时间里,一直租房,工资本来不高,再除去房租和生活费,所剩无几。在这个城市里拥有一套住房,成了晨风梦寐以求的事,尤其是结婚后,这个期待更加迫切。
2006年年底,晨风打算买房时发现,他根本买不起商品房,4000多元每平方米,买一居室也要二三十万元。“就在这时,听说西环附近要建经济适用房,计划建39栋楼。当时并没有规定哪些人群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我当时感觉这是个难得的好机会。”
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晨风一直奔波于“经济适用房”的事,跑了多个部门、问了很多人,到现在8个多月过去了,房子早已开工了,还是不知道哪些人可以购买,也不知去哪里问才能得到答案。
晨风说,因为不想就此放弃,只好一次又一次地去建房现场看,咨询那里的有关工作人员,但每次去的结果都差不多,没有任何进展,也总能碰上很多和他一样焦虑的咨询者。
在此过程中,晨风也发现,按照该市“经济适用房”这个概念的分配惯例,大多数经济适用房是分配给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就此放弃?还是继续跑下去、等下去?“等待的这8个月,商品房的价格上涨了很多,越等越买不起!”
在位于港城大街东部的东盐务经济适用房生活小区内,记者印证了晨风的说法。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经济适用房小区在几年前就开始陆续入住,小区内分三期建了16栋楼,现有700多户,主要是分配给政府各部门后,各部门再按照各自的规定分配给工作人员。
记者随机采访的大多数市民也反映,“很少看到过经济适用房”。单从这一点看,秦皇岛市委研究室张帆认为,在此之前,秦皇岛市的经济适用房还不算真正意义上的经济适用房,具有单位为职工发放福利房的性质。
但是,如果实现市政府不久前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住房开发建设联动”的相关细则,那应该是真正的“经济适用房”,面对的人群是城镇低收入人群。
■经适房和商品房联动开发?
刚刚过去的8月,秦皇岛市政府通过《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住房开发建设联动运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住房开发建设联动运作,是指在商品住房开发建设项目中,建设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住房,并无偿将其交由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面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的运作方式。
据悉,这一开发模式,在全国并不是第一次出现,但在我省尚属首创。由于这项政策在秦皇岛市还没有具体落实,联动式的经济适用房也没有实体,相关职能部门并不愿意就此诠释更多。
从《办法》规定中看,联动项目中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按该项目总住宅面积的10%—20%的比例确定,一宗地块上建设的经济适用房总面积原则上应大于一栋住宅的总建筑面积;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栋、单元、单套的顺序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房源,并联动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出具《联动项目经济适用住房确认书》,规划部门则根据《确认书》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开发地块土地招标出让时,由国土资源部门将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方式、建筑面积总量、产权初始登记等事项列入土地出让公告,并在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中进行约定。
联动项目中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标准:多层住宅最大户型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中高层、高层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其施工图设计、质量标准、建筑安装材料的使用等与商品住房一致,共享住宅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参与和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成本核算、施工组织方案、工程质量管理等监管工作,并做到同时竣工验收或首期竣工验收。
经济适用房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初始登记由开发商负责申请办理,然后将经济适用住房部分的房屋产权无偿划转到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物价部门会同住房管理部门,根据联动项目周边同期商品住房价格,提出联动项目中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平均销售价格的定价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联动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并承担保修责任。
与以往不同的是,秦皇岛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将面向城镇的中低收入人群:具有秦皇岛市城镇常住户口且申请人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取得本市户口3年以上;家庭人口在2人以上和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或离异满3年以上的人员;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20平方米以下。而近期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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