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关精神,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河北省新闻出版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河北省印刷企业“十一五”总量、结构、布局宏观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就加强宏观调控,调整产业机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我省印刷包装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做大做强为目标,以市场调节为基础,以宏观调控为手段,加快印刷包装业结构调整步伐和发展方式转变,大力促进我省印刷包装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我省实现富民强省、科学发展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发展导向
(一)政策依据。一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有关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的政策、法规、规章、措施。二是省委、省政府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制定的促进我省新闻出版业发展的规划、政策。三是新闻出版总署及有关部门颁布的行业标准。四是新闻出版总署依据法律法规在全行业实行的“四大准入”制度。
(二)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和一系列要求,充分利用国内国际的市场和资源,发挥环京津区位优势,加强宏观调控,大力调整结构,实施不均衡发展战略,切实解决我省印刷包装企业小、散、滥的问题,推进我省印刷包装业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传统型、低档次、恶性竞争向现代型、高档次、有序竞争转变。
(三)发展目标。印刷包装业作为新闻出版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着眼于未来十年我省向新闻出版强省奋进的努力方向,扩充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培育一批投资规模大、技术设备先进的骨干企业,建设一批依托京津、辐射华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印刷包装产业集群和印刷包装产业基地,努力提升我省印刷包装业的整体水平和印刷包装企业的竞争力,实现由印刷大省向印刷强省转变。
(四)支持重点。1.鼓励和支持各地特别是印刷包装业比较集中的环京津市县统一规划建设印刷包装产业园区,打造印刷包装产业集群。2.鼓励和支持规模大、有实力、前景好的印刷包装企业按照市场法则,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利用国内国际的资源和市场,通过合资经营、股份合作、兼并重组、上市融资等方式,组建跨国界、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大型印刷包装企业集团。3.鼓励和支持申请设立印刷包装企业的投资者采取股份合作等形式创造条件,联合建立投资规模大、技术设备先进的印刷包装企业。4.鼓励和支持以数字印刷、特许印刷、精美印刷等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高、精、尖、特、新”印刷包装企业发展。5.鼓励和支持列入设区市招商目录、纳入文化产业园区或印刷产业园区规划、具备一定投资规模特别是设备投资规模印刷包装企业发展。6.鼓励和支持各种形式的印刷包装企业增加投入,更新设备,扩大规模,提高技术水平和印刷质量。7.鼓励和支持各地印刷协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和协调当地印刷包装企业考察学习、沟通信息、培训员工、行业自律,大力倡导守法、诚信、文明、和谐的经营理念和风气。
三、加强调控
(一)坚持调控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河北省新闻出版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河北省印刷企业“十一五”总量、结构、布局宏观指导意见》等文件为基本依据,全面审视和把握印刷包装业面临的形势和发展的趋势,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综合利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支持发展印刷包装产业先进生产力,逐步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结构布局,转变发展方式,走出一条大发展、快发展、科学发展的路子。
(二)严格准入条件。1.遵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印刷包装设备、技术、工艺和产品的印刷包装项目,不予批准。2.按照新闻出版业“四个准入”制度,严格审查申请设立印刷包装企业的企业(法人)准入、市场准入、职业准入、岗位准入条件,不具备任何一个条件,不予批准。3.认真落实我省印刷包装业发展规划,不得超规划目标审批。4.根据我省印刷包装业发展状况和市场需求,适时调整印刷包装企业准入门槛。目前,准入条件确定为: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外,设立出版物印刷企业投资额(含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上优先审批, 3000万元以下原则上不予审批;设立包装装潢印刷企业投资额(含固定资产)3000万元以上优先审批, 2000万元以下原则上不予审批;同时,新设立出版物和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厂房面积应在1000平米以上,持证专业技术工人应不少于15名;列入设区市招商目录、纳入文化产业园区或印刷产业园区规划的,或数字印刷、特许印刷、精美印刷等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高、精、尖、特、新”印刷包装企业,可适当放宽准入条件。5. 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还要对新批准设立的企业进行跟踪监管,在一年试营业期结束后,省或设区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对企业进行综合考评和验收,对达不到标准的企业,收回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建立退出机制。1.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靠市场机制优胜劣汰一批。2.加大市场监管和“扫黄打非”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企业。3.以落实国家禁止和淘汰设备、技术、工艺、产品目录和限期取消历史形成的“一书一批”印刷企业为抓手,逐步转化一批。4.协同有关部门综合执法,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的小印刷厂集中整治,关闭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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