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佛香佛烛过度包装问题,减少资源浪费,保护生态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进一步巩固文明燃香试点活动成果。日前,九华山质监分局受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委托,制定了《九华山风景区佛香、佛烛包装规范》。
《规范》结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国家标准和《佛事用品———佛香·佛烛》地方标准规定,从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包装材质等方面对风景区佛香、佛烛包装提出了限制性规定:佛香严格遵循标准规定3支装、99支装、299支装,禁止根香捆束后包装;佛香、佛烛应单独包装,不得混合包装;佛香、佛烛包装应合理简化结构及功能,包装层数不超过2层,空隙率不超过60%,包装成本不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5%;包装材料应采用单一材质或便于材质分离的包装材料,使用可降解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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