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和场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凡参加农交会活动,请佩戴组委会统一核发的有效证件。
(二)协同做好防火、防盗及安全保卫工作。组委会有权要求不符合防火安全规定的展台进行整改、重建,直至达标为止。
(三)严禁在展位以外的任何地方(包括楼梯、电梯前室、通道等)摆放和销售产品。严禁展出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四)请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布展、展出和撤展期间务必在展位上留人看守,在此期间物品丢失,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
(五)使用场地展具及其它设施,要确保其安全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参展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务必提前做好医疗保险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参展单位应严格遵守布展和撤展时间,展出期间不得随意搭建或拆除、转卖展位。
(八)保持展馆的清洁卫生,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张、饭盒,各类废弃物需投入垃圾桶内。
(九)展出期间,参展展品原则上不允许出入展馆。如有特殊情况,需到组委会办公室开具“物品放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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