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烟台市将对全市 58 家食品包装及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批批检验和抽批检验,不合格者不准出口;同时对进口食品包装及包装材料,按总批次的 15%抽检。
目前,涉及的食品包装主要有塑料袋、塑料桶、纸箱、纸袋、铝箔袋、玻璃瓶、陶瓷瓶、马口铁罐、钢桶等。据质量调查显示,这些材料中所含镍、铬、镉、铅及一些填加剂、增塑剂、稳定剂、防腐剂、粘合剂、涂料、染料、漂白剂和植物制品中的微生物等,都有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致命。
烟台目前有 58 家食品包装及包装材料的生产企业,主要产品有塑料袋、塑料桶、纸箱、纸袋、玻璃瓶、马口铁罐、钢桶等,用于包装食品的各种容器每年大约在 23,270 万只。检验检疫部门建议食品包装及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在选购原辅材料进行生产时,一定要选用含有毒有害元素不超标的材料进行生产;在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应抽样到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在检测合格的基础上才能投入批量生产,避免生产出不合格的包装及包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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