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获悉,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操作规范》将于9月1日施行。《规范》中规定,出口食品须加施检验检疫标志,否则不得出口。标志正面文字为“中国检验检疫”及其英文缩写“CIQ”,背面加注16位数码流水号。
云南省国际商会松茸分会秘书长黄晓戈表示,对出口食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有利于出口食品的品牌化发展,由于前段时间关于中国食品负面报道较多,引发了国外消费者对中国食品安全的质疑,此举十分有必要性。此次,茶叶被列为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的出口食品之一,云南海湾茶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将有效保证出口云南茶产品的质量安全,打击非法出口,是件好事。
共有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