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发布《关于规范利用互联网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通知》,规范印客类网站承接印刷经营活动。
今后,印客类网站在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时,不得接受无出版单位、书号、刊号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号的个人小说、文集、博客书等业务,禁止印刷非法出版物。
通知还指出,印客类网站直接提供经营性排版、制版、印刷和装订服务的,属于印刷经营活动,应事先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网站须在经营场所和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公示《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此外,今后印客类网站将个人小说、文集等数字化作品登载在网站上,提供在线浏览、阅读或下载服务的,也须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
通知之处罚:无证经营将取缔
通知要求,印客类网站应于9月30日以前,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
逾期未办理、从事违法印刷经营活动的,将依照《出版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依法予以取缔,并进行行政处罚。
通知之反应:印客网反应不一
上海印客网市场部负责人李昳表示:“我们一直有文集印刷,不知道是否应该主推,是否涉嫌非法出版物。通知出台,给我们一个标准,虽然会影响到一部分客户,但这种行业的规范做法很不错。”
随后,李昳又指出,从业务上讲,通知对那些主推文字印刷业务的网站来说是个毁灭性打击,现在这类网站的质量也是参差不齐,这个通知恰好净化了印客市场。
中国印客网老总方辉说:“我们几乎不做印刷品,更多的是在纺织品、T恤、打火机和杯子上做个性印刷,文字性业务做的不多。”他认为通知的推出对他们影响不大。
大众印客网总经理农植讯说,印客网所印刷的出版物都是个人收藏用的,就跟网友个人在家自己印刷一样,不可能大批量印刷和流通,不会对市场有任何影响。
乐猫印客网负责人奉先生也表示,本身就不是出版,与打印没有区别,目前都是个人行为。
印客族少了乐趣
曾印过博客文集的格格说,对于我们这些小批量的个性印刷来讲,不可能找出版社。因为成本太高,没人愿意做。如果网站取消这项业务的话,我们印客族的乐趣就少了。
印客族小涛说,我印刷自己文集纯粹是自己收藏用,没商业用途。
名词解释
印客,以互联网为沟通、联系渠道,把自己或网民所写的、画的、摘录的文字和图片变成印刷品,同时通过特定网站进行网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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