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该《办法》规定,产品包装物的生产应当符合产品包装技术标准。产品包装物应当优先使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的材料。对产品包装过度使用包装材料的,由质监部门责令生产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30000元罚款。(7月31日汉网)
商品过度包装,是指包装的耗材过多、分量过重、体积过大、成本过高、装潢过于华丽、说词过于溢美等。如在月饼的包装中,很多采用实木、贵金属制品等等,大大增加了包装成本。
中国有个成语叫“买椟还珠”,来源于《韩非子》中的一个故事:一个人要卖出自己的宝珠,精心用名贵木材做了一个漂亮的盒子来装,雕花纹,镶美玉,极尽其所能。然而买者付完钱却只拿走了精美的盒子,退回了宝珠。如今,这个古老的故事依然每天在我们身边不断上演。
追逐利润,尽可能使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通病。于是,“包装好看,价格翻番”成了企业进行过度包装的主要原因。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把生产包装的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结果就是消费者花了大价钱买了“无用”的东西,再精美的包装最终也要成为垃圾废料。相关调查显示,我国超50%商品存在过度包装,城市生活垃圾里面有三分之一是包装性垃圾,其中一半以上属于过度包装,每年浪费4000亿元。
商品包装过度是经济领域中的不正常现象,已恶化成为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其实,遏制商品的过度包装,最有效的手段还得靠法律法规加以刚性约束,使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让违法企业受到经济上的处罚,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先生认为,要防止过度包装泛滥,必须加大监管和惩罚力度。与此同时,要把过度包装列为商业欺诈行为,按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严厉查处,绝不姑息养奸。然而,我国现有法律规范对治理过度包装问题还存在片面性和不完整性。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仍显滞后的情况下,地方出台相关的地方法规或实施办法就显得尤为迫切。
遏制过度包装,不仅是净化市场、保护环境的现实要求,更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必然举措。我们乐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对产品包装过度的可处以5000元~30000元罚款,某种程度上讲,这对那些不肯流淌道德血液的企业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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