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文广新函[2012]79号
石家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开展规范全市印刷复制企业
经营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广新(体)局、各印刷复制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市印刷复制企业经营秩序,促进我市印刷复制业健康稳定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按照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座谈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决定在我市开展规范印刷复制业经营秩序专项行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这次专项行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新闻出版局长座谈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印刷复制业监管的重要举措。当前,印刷复制业处于监管的特殊时期,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各县市区文广新(体)局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周密制定落实方案,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我市印刷复制业健康稳定,为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二、落实制度。各印刷复制企业要严格落实承印管理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认真填写登记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建档立卷,以备查验。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落实五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接通知后立即组织对企业五项制度落实情况来一次回头看,并进行自查、整。随后,市局将进行联合检查。凡不执行制度的,一律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认真检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悬挂、各项管理制度是否上墙等情况,并抓紧时间进行整改规范。企业于9月20日前向各辖区管理部门上报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各县市区文广新(体)局于9月底前向我局印刷发行管理处上报辖区印刷复制单位整体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
三、加强监管。以封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为首要任务,强化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持续坚决打击承印非法医疗广告类刊物及淫秽色情、侵权盗版出版物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全市1600余家印刷企业全部分包到人,建立管理台帐,实施无缝隙、全封闭监管,客服麻痹厌战思想,不给非法印刷活动以可乘之机;畅通信息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采取果断措施,确保把各种苗头性问题遏制和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行动相结合,检查中注意加强对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督导,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同时加强信息反馈,对本辖区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我局反馈情况,做到信息畅通、反馈及时、准确无误。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曲永伟 电话:86689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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