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标准
1.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不损害国家利益。
4.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对外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统一,促进国际和平与交流,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5.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及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期刊管理暂行规定》等期刊出版管理的法规和制度。
6.能够按照办刊宗旨及专业分工范围出刊,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保护和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业务标准
1.导向性
期刊内容符合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规,不偏离教育规律,贯彻教育改革精神。格调健康,能够激励读者奋发进取,陶冶情操,有助于读者学习知识、技能、方法,开拓视野,提高能力。
2.科学性
期刊内容中的基础知识、基本观点、史实、数据、图表、图片等无科学性错误,语法、修辞、逻辑应正确、规范,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
3.可读性
语言文字生动、流畅、层次清晰、通俗易懂,适应读者对象的年龄特征和要求。
三、编辑标准
1.尊重知识产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标题、目录页无差错,内文差错率(包括文字、数字、标点符号、外文字母、拼音字母等)控制在1%oo以下。
3.版本记录齐全完整,主办单位、出版单位、印刷单位、发行单位、出版日期、主编(总编)姓名、发行范围、定价、刊号(包括分类号及取得国际标准刊号者)、广告经营许可证等无缺漏。
4.整体设计及封面设计体现办刊宗旨,刊名突出,位置恰当,年度、期号完整、齐全、规范,全年具有连续性。
5.版式设计疏密得当,图文协调;选用字号恰当,幼儿、少儿、低年级读物应以4号字为宜,成人读物也不小于5号字。文章标题突出,转接页少、无逆转。
四、出版标准
1.期刊的出版、印刷、发行、核验,以及登记项目的变更,符合审批登记有关规定。
2.按规定日期出版,不无故拖(脱)期,不随意出版增刊、合刊。
3.印成品字迹清晰、墨色均匀,图像完整、清楚,装订整齐、牢固,无缺损。
4.积极、合理地做好刊物的宣传征订工作,在创刊两年后,发行量达到与其读者对象相适应的水平。
5.遵守《广告法》等经营广告的有关法律、法规;刊载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读者对象特征和要求,广告设计美观、健康、大方,无低级、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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