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消费者都有过在超市里翻来覆去地找某个商品生产日期的经历,这样的困扰将在今年10月1日结束,新国标将规范预包装食品。记者昨天了解到,《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届时,所有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食品均不得上市销售。
记者随即走访了南京大小超市,发现问题还真不少。在新街口的一家超市里,某一品牌的熟肉制品仍旧在生产日期一栏标注“生产日期见包装”,但是记者在外包装上找了一圈才在侧边上找到钢印打上的生产日期。南京市食品工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如果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方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如标志在他处,应注明详细的标注位置,不得以见外包装,模糊带过。
记者了解到,《通则》还规定当“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此外,还将对进口食品中文标签进行新的规定。规定要求,食品标签中若同时使用外文,必须与汉字有严密的对应关系,且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所有配料甚至包括水,不论量的多少必须标注,特殊营养食品必须标注特殊成分含量。(南京晨报/吴赣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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