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压花、贴合、涂层、印刷和复合等精制铝箔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等。
2. 引用标准GB 3190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化学成分GB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贮存GB 6608 铝箔厚度的测定 称量法GB 6987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3. 产品分类3.1 精制用铝箔的牌号及状态精制用铝物的牌号及状态应符合表1规定。表1 mm牌 号状 态L1,L2,L3,L4,L5M,YL1,L2,L3,L4,L5 M,Y3.2 精制铝箔的在分类精制铝箔分为以下五类:
a. 压花铝箔:表面压有各种花纹图案的铝箔制品。
b. 贴合铝箔:用干法或湿法将铝箔与纸或其他材料(这里纸及其他材料称为基材)贴合成一体的制品。按其基材的不同,分为贴纸铝箔、贴塑铝箔等;c. 印刷铝箔:用不同颜色和版面对铝箔表面进行印刷加工的制品;
d. 涂层铝箔:采用漆或其他涂料对铝箔表面进行涂层加工的制品。按其材料的不同,分为涂漆、涂胶铝箔等;
e. 复合铝箔:用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精制铝箔加工方法组合加工而成的制品。
3.3 尺寸及允许偏差
3.3.1 精制铝箔的尺寸范围见表2。形 状宽 度卷外径卷20~1300150~1000平 张30~1300 注:平张交货的精制铝箔的长度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3.3.2精制铝箔的宽度、长度及卷径允许偏差符合表3的规定。但允许供应有超过批量15%、其卷径负偏差不超过公称卷径30%的短箔卷。表3 mm形 状宽度偏差长度偏差卷径偏差不大于卷±1.0---±1.0平 张±1.0±2.0---
3.3.3 精制用铝 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精制用铝箔厚度mm精制用铝泊厚度允许偏差,不大于,%普精级高精级≥0.012±15±10>0.012±13±10
3.3.4 卷芯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规定。表5卷芯内径内径允许偏差长度允许偏差不大于33,58,75+1.0,0+1.5,0(注:需方要求其他规格的卷芯时,或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4.4 标记示例a. 用L2制造的退火状态、厚0.007mm的精制用铝箔与28g/m2的纸贴合成宽90mm、卷径300mm的贴纸铝箔,标记为:贴纸铝箔卷 Ф300L2M0.007 /28×90 GB10570 - 89b. 用L4制造的硬状态、厚0.02mm的精制用铝箔、涂敷加工成宽250mm,卷径400mm的涂胶铝箔,标记为:涂胶铝箔卷Ф400L4Y0.02×250 GB10570 - 89c. 用L2制造的软状态、厚0.01mm的精制用铝箔、印刷加工成宽500mm,长1000mm的印刷铝箔,标记为:印刷铝箔 L3M0.01×500×1000 GB10570 - 89
5.技术要求
5.1 精制用铝箔的化学成分
5.5.1 精制用铝箔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3190的规定。
5.1.2 用于食品包装的精制用铝箔(合同中应注明食用字样),其铝箔有毒元素应符合如下规定:铅:不大于0.01%;镉:不大于0.01%;砷:不大于0.01%;
5.2 精制用铝箔的表面质量
5.2.1 精制用铝箔表面应洁净、平整,不允许有腐蚀斑痕和碰伤,不允许有严重皱折和折叠。
5.2.2 精制用铝箔表面允许有分散轻微的乳液痕、波浪、横波和印痕。
5.2.3 精制用铝箔表面不允许有润滑油燃烧后形成的明显黄色油斑,用于食品包装 的精制用铝箔得有油类气味并经刷水试验达到A级(刷水试验方法见6.3条)。
5.2.4 用于医药、食品包装的精制用铝箔不允许有直径大于0.5mm的针孔。
5.3 精制铝箔卷的外观质量
5.3.1 箔卷端面应整齐,无油污、杂质、碰伤。
5.3.2 箔卷端面上允许有里松外紧所形成的箭形花纹,但不得影响使用。
5.3.3 箔卷立放时卷芯不得自由脱出。
5.4 压花铝箔的补充技术要求
5.4.1 压花铝箔的花纹按生产厂或用户的标梓进行加工。
5.4.2 花纹应清晰、均匀、连续。
5.4.3不允许有花纹重叠、皱折。
5.4.4 每平方米允许有3~5mm2的空白、压漏缺陷各两处,但不允许连续或周期分布,缺陷面积小于3mm2的可忽略不计。
5.5 贴合铝箔的补充技术要求
5.5.1 湿式贴合铝箔花斑脱胶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15%。
5.5.2 贴合铝箔中不允许出现有箔无基材或有基材无铝箔的缺陷。
5.5.3 干式贴合铝箔贴合应均匀,不允许粘贴过厚,不允许有花斑状气囊或边部开胶。
5.5.4 湿式贴合铝箔(仅指裱纸铝箔),其单位面积克重量参见附录A。
5.6 涂层铝箔的补充技术要求
5.6.1 涂层应均匀、连续、牢固。
5.6.2不得有透气性缺陷。
5.7 印刷铝箔的补充技术要求
5.7.1 印刷铝箔颜色按供需双方确认的标样生产、检验。
5.7.2 单色印刷铝箔颜色应均匀,图案应清晰,边界应清楚。
5.7.3 无论单色箔或多色箔不得有明显变色、褪色、混色、发霉、麻点、白点等缺陷。
5.8 复合铝箔的补充技术要求复合铝箔应满足有关各类精制铝箔的技术要求。
5.9 其他
5.9.1 成卷交货各种精制铝箔,其接头之间的径向距离不得小于25mm,接头要平整。
5.9.2 所有成卷交货的精制铝箔不允许有妨碍自由打开的缺陷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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