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5 各项目检验判定不合格卷烟支数或不合格次数。
3.3.6 各项目不合格支(次)数乘以单位扣分值等于不合格扣分数。
3.3.7 卷烟包装与卷制质量考核采用百分制表示,其质量得分为100减去各类不合格项目扣分数总和,得分为负分时以零分计。
3.3.8若卷烟包装与卷制质量得分小于60分或出现任何一个A类缺陷,则判该批卷烟不合格。
3.4 感官质量
3.4.1 感官质量包括光泽、香气、谐调、杂气、刺激性、余味以及异味和霉变,按GB5606.4检验。
3.4.2 感官质量采用百分制记分,以总得分表示感官质量。感官质量缺陷均为A类不合格项,即严重质量缺陷。
3.4.3卷烟感官质量按一类、二类与三类、四类与五类卷烟分别提出技术要求,其分数段见表4。表4各价类卷烟感官质量分数段价类一类二类与三类四类与五类分数段85~10075~8560~753.4.4 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判该批卷烟不合格:
——感官质量得分小于该价类最低质量分数;
——有明显异味或霉变。
3.5 主流烟气指标
3.5.1 主流烟气指标包括焦油量、烟气烟碱量和烟气一氧化碳量,按GB5606.5检验。3.5.2 卷烟主流烟气质量缺陷分为A类不合格项和B类不合格项,其中焦油量不合格为A类不合格,烟气烟碱量、烟气一氧化碳量不合格为B类不合格。
3.5.3 焦油量
3.5.3.1 焦油量档次及相应的焦油量见表5。表5 焦油量档次及相应的焦油量焦油量档次低中高焦油量,mg≤1011~15>15
3.5.3.2 焦油量考核采用百分制。低、中、高三个焦油量档次的得分分别为100分、80分、0分。
3.5.3.3 当盒标焦油量小于等于4mg时,若满足:|实测焦油量 – 盒标焦油量|≤1.0mg,则按盒标焦油量所在档次记分;否则得0分,并判该批卷烟不合格。
3.5.3.4 当盒标焦油量在5mg~10mg时,若满足:|实测焦油量 — 盒标焦油量|≤2.0mg时,则按盒标焦油量所在档次记分;否则得0分,并判该批卷烟不合格。
3.5.3.5 当盒标焦油量大于等于11mg时,当满足:|实测焦油量 — 盒标焦油量|≤2.5mg,则按盒标焦油量所在档次记分;否则得0分,并判该批卷烟不合格。
3.5.4 烟气烟碱量3.5.4.1 烟气烟碱量考核采用百分制。
3.5.4.2 当盒标烟气烟碱量大于0.5mg时,若满足:|实测烟气烟碱量 – 盒标烟气烟碱量|≤盒标烟气烟碱量×20%,则得100分;否则得0分,并判烟气烟碱量不合格。
3.5.4.3 当盒标烟气烟碱量小于等于0.5mg时,若满足:|实测烟气烟碱量 - 盒标烟气烟碱量|≤0.10mg,则得100分;否则得0分,并判烟气烟碱量不合格。
3.5.5 烟气一氧化碳量
3.5.5.1 烟气一氧化碳量档次及相应的一氧化碳量见表6。表6烟气一氧化碳量档次及相应的一氧化碳量一氧化碳量档次低中高一氧化碳量,mg≤1011~15>15
3.5.5.2 烟气一氧化碳量考核采用百分制。低、中、高三个烟气一氧化碳量档次的得分分别为100分、80分、50分。
3.5.5.3 当盒标烟气一氧化碳量小于等于4mg时,若满足:|实测烟气一氧化碳量 – 盒标烟气一氧化碳量|≤1.0mg,则按盒标烟气一氧化碳量所在档次记分;否则得0分,并判烟气一氧化碳量不合格。
3.5.5.4 当盒标烟气一氧化碳量在5mg~10mg时,若满足:|实测烟气一氧化碳量 — 盒标烟气一氧化碳量|≤2.0mg,则按盒标烟气一氧化碳量所在档次记分;否则得0分,并判烟气一氧化碳量不合格。
3.5.5.5 当盒标一氧化碳量大于等于11mg时,若满足:|实测一氧化碳量 — 盒标一氧化碳量|≤2.5mg,则按盒标一氧化碳量所在档次记分;否则得0分,并判烟气一氧化碳量不合格。
3.6 卷烟质量总得分
3.6.1卷烟质量总得分由式(1)计算: Z = 0.15a + 0.20b+0.20c + 0.25d + 0.10e + 0.10f -------------------------- (1) 式中:Z —— 卷烟质量总得分; a ——包装标识得分; b ——包装与卷制质量得分;c ——感官质量得分;d —— 焦油量得分;e —— 烟气烟碱量得分;f —— 烟气一氧化碳量得分。卷烟质量总得分精确至0.1分。
3.7 卷烟质量总得分表示卷烟综合质量。
3.8 产品质量检验结果使用附录A(规范性附录)的统计表进行统计。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卷烟产品质量检验结果A1 卷烟产品质量检验结果汇总表,见表A1。表A1卷烟产品质量检验结果汇总表编号牌别厂名规格价类商品条码包装标识包装与卷制感官焦油量烟气烟碱量烟气一氧化碳量总分批否决项判定备注检验得分换算得分检验得分换算得分检验得分换算得分检验得分换算得分检验得分换算得分检验得分换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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