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包装人员培训办法。
上述所有文件的编制应坚持指令性、系统性和可检查性的原则。其内容应简单、明了、并易于理解。
3.5 包装质量记录 应建立包装质量记录,证明产品包装达到了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并验证产品包装质量保证体系工作的效果。
包装质量记录包括:
a. 包装材料和容器进厂验收记录;
b. 包装设计鉴定记录;
c. 包装材料和容器及包装件试验报告;
d. 包装检验验收记录;
e. 不合格包装记录;
f. 企业内部包装质量审核记录;
g. 包装质量信息反馈处理记录;
h. 包装质量奖惩记录等。
对上述质量记录,应根据不同要求规定保存期限。
4 包装设计控制
4.1 基本要求 企业应将包装设计纳入计划,配备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专职或兼职包装设计人员,规定包装设计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明确包装设计与产品设计间的技术衔接方法,保证包装设计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
4.2 包装设计
4.2.1 包装设计要求 该要求由产品设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名称、规格、重量、数量、价值、销售渠道、运输方式、重心位置、包装要求等。
4.2.2 设计程序 通常按确定设计条件、进行设计、进行试验与评价和确定最终设计方案等五个设计步骤进行。 设计结果应符合:
a. 包装设计要求;
b. 包装标准和国家安全、卫生、环保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c. 商标法及产品使用说明、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
d. 运输、贮存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4.2.3 设计验证 通常采用的验证方法主要是进行试验。试验可分为无内装物的容器性能试验和有内装物的保护性能试验,试验可在模拟或重现环境条件下进行,也可在实际环境条件下进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试验验证:
a. 新产品定型时;
b. 包装工艺、容器、材料有重大更改时;
c. 在确定新的包装设计或因包装材料而影响包装性能时。
通常采用的试验项目有封口强度试验、密封强度试验、渗漏试验、堆码试验、振动试验、跌落试验和水平冲击试验等,按GB 4857的有关规定进行。 要将试验结果写成文件,经有关领导和部门审核批准作为定型设计或修改设计的依据。 对于销售包装设计,还须进行试销检验验证。试销检验要求销售包装件经受流通过程中可能受到的危害和考验,将检验结果写成文件,经有关领导和部门审核批准后,为确定是否正式投产和改进设计提供依据。
4.2.4 设计鉴定
a. 鉴定内容主要是包装件的功能性、经济性、安全性、艺术性、创造性、可行性;
b. 应提供的主要文件有鉴定大纲、包装设计要求或合同要求、试验大纲和试验报告、最终设计方案、包装件样品和试验样品、成本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质量检验报告、销售部门与消费者的意见等;
c. 鉴定委员会由设计、质检、供销、标准化等有关部门人员和用户代表组成。方案经鉴定评价,由鉴定委员会签署评价结果意见。
共有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