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Ⅰ检验规则
1、 产品检验分为全项检验和部分项目检验。
2、 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标准的要求,进行全项检验。
(1)产品注册
(2)产品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后,重新生产
(3)监督抽验
(4)产品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
3、 产品批准注册后,药包材生产、使用企业在原料产地、添加剂、生产工艺等没有变更的情形下,可按标准的要求,进行除“*”外项目检验。
4、 外观、内应力、圆跳动、折断力按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2003)规定进行。检验项目、检验水平及接收质量限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检验项目、检验水平及接收质量限检验项目检查水平(IL)合格质量水平(AQL)外观Ⅰ4.0内应力S-32.5圆跳动S-34.0折断力S-34.0 附件Ⅱ 折断力测定方法原理:折断力是将安瓿瓶颈和瓶身分开所要施加的力值。仪器:精度为0.1N安瓿折力仪,应具有以下特性:—— 试验速度υ:10 mm/min—— 力的测量范围:0~200N试验装置见图1 图1 易折安瓿折力试验装置试验步骤:在两个金属支架之间设定一段距离(如图1所示,并按表2规定),以便在与被测安瓿的中心轴成90°的二个金属支架之间施加力。用安瓿折力仪加力,直至安瓿断裂,记录下折断力值。注:在试验点刻痕易折安瓿折断力时,应将装置中的加力部件定位在刻痕中间(刻痕向下),否则折断力会增大。 附件Ⅲ 安瓿的规格尺寸 图2 色环易折安瓿 图3 点刻痕易折安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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