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 材料
8.2.1.1 销售包装箱采用黄纸扳、三层瓦楞纸板或可发性聚苯乙稀泡沫塑料。
8.2.1.2 运输包装箱采用瓦楞纸板或钙塑瓦楞扳,并应符合GB 6543 要求。
8.2.2.3 辅助材料
a 填充物采用纸毛或其他软质物。
b 捆扎带采用氧化钢带,聚丙塑料带或胶结多股纸绳带。
8.2.2 技术要求
8.2.2.1 包装材料及场所应清洁、干燥。
8.2.2.2 每个销售包装箱内装产品不得超过10支(个),产品之间应有是适合的间隙,并予以垫隔,以防碰撞。
8.2.2.3 运输包装箱毛重量不得大于25Kg,箱体积外形尺寸(长+高+宽)不大于1800mm并尽可能与集装箱尺寸相匹配。捆扎应牢固并具有一定强度。
8.2.3 随机文件
8.2.3.1 销售包装箱内应装有合格证证书。
8.2.3.2 运输包装箱内应装有装箱单和合格证书。
8.3 运输
运输中应防止剧烈震动、受潮、雨淋和挤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滚动和抛掷。
8.4 贮存
应在室内贮存,其相对湿度不应超过80%,堆垛高度不超过2.5m。
附录A
A级滴定管的容量与允差间的关系
(参考件)
图A1
附录B
A级滴定管的允差和弯液面处直径关系
(参考件)
图B2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玻璃仪器标准化质量检侧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沈阳玻璃仪器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占泉。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04-28批准 1992-01-02实施
共有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