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26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首次审议的《循环经济法(草案)》提出,我国需要通过立法限制过度包装。循环经济法草案规定,单位和个人在设计产品包装物时,必须执行产品包装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据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目前已经通过国家标准审查委员会的审定,由国标委审批、编号后即将发布实施。
以往,每到逢年过节的时候,有关部门就会发文要求反对商品过度包装。如果《循环经济法》能够获得通过,把反对商品过度包装作为常态固定下来,将意味着对过度包装现象的重视程度又有提高。这也从侧面说明,过度包装泛滥,不得不用更为刚性的手段来加以应对。一个值得警惕的倾向是,以往容易出现过度包装的是生活奢侈品,比如名贵药材、名烟名酒、电子产品、首饰化妆品、礼品月饼等,而近年来普通商品也出现了过度包装的倾向,这已经给普通群众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并且在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上造成了更大的危害。
首先,包装工业的原材料都比较精细珍贵,比如纸张、橡胶、玻璃、钢铁、塑料等,过度包装对这些资源进行一次性消费,而没有进行回收利用,根本就是暴殄天物。以包装衬衫用的纸盒为例,每年全国平均生产衬衫12亿件,包装盒用纸量达24万吨,相当于砍掉了168万棵碗口粗的树。而包衬衫所用纸盒只占包装业用量的很小一部分,如果算一算所有商品包装用纸量以及要砍伐的树木,那一定是个惊人的数字。其次,近年来城市生活垃圾中包装物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保守估计,“包装垃圾”已经占到市民生活垃圾的35%以上。如果用掩埋的办法处理垃圾,包装用的塑料制品需要200年以上才能被土壤吸收,这些化学垃圾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如果采用焚烧的办法,同样会污染空气。
在提倡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追求可持续发展的今天,我们必须向过度包装行为开战。需要提醒的是,反对商品过度包装要找准靶心,别把“孩子和脏水一起泼掉”。说到底,过度包装跟经济发展的大环境有关系。人们手里有了余钱,除了满足实用性的消费需求之外,会产生一些附加于物质之上却又超越实用价值的精神需求,高档烟酒、名贵手表乃至时尚产业生产的一切商品,都是为了满足人们的这种需求。在这类消费中,从商品到包装,严格说起来都是“形式大于内容”的,有时候也很难界定哪些包装是恰当的,哪些包装是过度的。我们应该允许这类有特定内涵的商品少量存在,需要反对的是把普通商品豪华化(比如给二两茉莉花茶配上二斤茶叶盒)坑害消费者的行为,需要反对的是把天价月饼、天价洋酒、天价保健品作为行贿工具的行为。
以往,反过度包装的行动也是屡屡掀起高潮,可是由于暴利的驱使,商家并没有真的收敛自己的行为。因而,在即将出台的《循环经济法》中,应该把对过度包装的处罚措施定得严厉一些。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德国的做法。根据德国《包装法》规定: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以及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的30%,就应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欺诈。而商业欺诈不仅要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会受到刑律的制裁。对于一些屡教不改的商家,恐怕也只有严刑峻法才能催生其忌惮之心。此外,消费者方面也该做些工作。一方面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要仅仅以包装的好坏来决定商品的取舍;另一方面要普及甄别商品质量的知识,让他们不为炫目的包装所迷惑,直接选中物有所值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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