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任半月,重庆万州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事局局长贾在云就被纪委“双规”了——他在此前套取国家专项资金341万元。而把这个捅出来的,是当地一位自称是“普通公务员”。他建了一个网站,把自己掌握的证据发了上去。短短的时间,就有超过10万次的浏览量。而此前他所寄出的两封举报信,至今都没有回音。(昨日《
这件事表明我们的社会又走到了一个节点上。人类社会曾经历过几次由传播方式改变而整体改变的关键点,印刷术出现是重要的一次,其结果是导致了中世纪黑暗的崩溃;无线电的出现是另外一次,还有就是电视的出现。将来我们的后代在回顾历史的时候,可能会把互联网的出现,当作这些关键点中最重要的一次来看。
网络之所以有这么重要的意义,是它的传播特性所决定的。一般来说,我们想传播一件事的时候,在有印刷术之前要靠嗓子,有印刷术之后可以用纸张,有无线电的时候可以用电波传送声音,而有电视的时候可以用图像,有网络的时候,人们可以用文字、图片、声音、影像,把想表达的东西表达得淋漓尽致。
更重要的是,这种传播的成本已经降到了很低的程度。从这件事上来说,如果原来想让10万人知道,那你需要大量的印刷费用,而且把这 10万张纸发送出去也是很高的成本。电台、电视受制于频道与时间,其成本可能更高。在网络的时代,成本之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当传播的成本降低到这个程度,信息的透明度增加就成为了一种必然。
所以,这种信息快速传播以及它所带来的信息透明度,可以成为改变社会的力量。我们看到,原来想进行这种举报的活动,举报者不论是经济条件所限,还是思考方式的限制,都是利用各种途径希望“上达天庭”,是一种服从从上而下的组织结构的行为。在拥有了网络这种传播方式之后,举报者可以方便地直接面对大众进行传播。而且这个传播范围几乎是无限的。而一般来说,在现代法制社会里,所有腐败的行为其实最怕的是被别人所知,即使是明着收保护费的黑社会,也不希望自己被这么“传播”出去。所以,这种传播所造成的舆论压力,其效果是传统举报信无法相比的。
这就是网络时代与其他时代最大的不同。传播的资源第一次真正握在了普通人手里,就等于舆论的力量从少数精英,转移到了所有能找到一台电脑与一根网线的人手中,对待腐败行为,公众用网络发动大众舆论产生压力。从来没有一个时代,普通人这么真切地掌握过话语权。这种话语权的掌握形式,可能就是我们社会最大的希望所在。
当然,网络上的言论与活动也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举报不能变成诽谤或泄密,这也为怎样完善网络时代的法律法规提出了新课题。社会和谐有赖于政府与网民的良好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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